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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华裔妇女10年前“被结婚” 税务局追福利要交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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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万锦的刘女士,28岁的时候发现自己18岁时就“被结婚”了。这桩“糊涂婚”就存在于刘女士在加拿大联邦税务局(CRA)的档案上。刚刚新婚且是初婚的刘女士不禁问:“当时到底是谁,怎么样和我结了婚?”

刘女士和王先生在2018年10月结婚。2019年申报2018年的税务时,二人更改了婚姻状况为“已婚”。刘女士对星岛《加拿大都市报》记者:“今年年初报完税后,因为结了婚,我们的HST要合并到一个。在2月底,我收到了6封税局的邮件,发现分别是2015-17年这3年的HST和GST退税信,说我这三年的福利不该领,要还回去。另外三封,是2015-17年安省延龄基金福利(OntarioTrillium Benefit(OTB)的信,也是说这些退税的福利不该领,理由是我的婚姻状况变了(marital statuschange)。这6封信算起来我总共要给税局补接近3,000元加币。为什么?我刚结婚不到一年,却有这样的纪录变化?是我那个婚姻状况变了,导致我要给税局这么多钱?”刘女士此和税局开展了漫长的拉锯战。

每次致电都要重新讲述一次故事刘女士从事金融类工作,工作忙碌。“我都是用最快的速度和税局沟通。每次我给税局打电话都要等半小时以上,他们说税局的纪录里有我在2009年12月31号结过婚的纪录。我当时整个人特别震惊。我那时候在上高中的11年级,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会突然出现这个错误的纪录。”

刘女士坦言,自己的先生对此也非常恼火,曾经很正式地询问她到底是不是以前结过婚有所隐瞒。“我很想尽快解决问题。在和CRA的电话中,我几度询问这个纪录从何而来,他们没有答复。税局只是说这个纪录出现在我档案里的时间是2019年2月13日,我们是2019年3月3号报税,才向税局申明已结婚。税局要求我把婚姻情况写一封信解释,把结婚证明附上,发传真(fax)去。”

“我在3月中发了传真,但一直没有回音。我打电话,有一个不同的人接电话,我又把所有的故事再讲了一遍,他说发传真税局不一定能收得到,要写信(mail)。我又把传真的东西都打印出来,再去寄信,那时已经3月底了。写信后,还是没有回音。我就再次给税局打电话。这次接线的人告诉我说,你不能写信,因为在报税季节,税局收到的信太多。他们说,我在税局的“我的账号”(MyAccount)上,有电子提交文件的选项(submit document),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合成一个电子版,上传到myaccount,拿到一个回执(reference number),会有人处理。

我就又把所有传真文件再上传,还加上了我写的说明文件,最后我附上了一封投诉信(complaint letter),合成电子版,上传到myaccount。这时已经是4月中下旬。”

2019年5月,在刘女士与税局4次沟通后,刘女的丈夫王先生却收到CRA打来的电话,核实他的婚姻状况,税局阐明,为了核实刘女士的资料,所以查问王先生过往的婚姻史和居住史。刘女士续说:“在打了4次电话后,CRA终于说正在处理我的个案,还告知最快一周内就有结果。

当时电话里的人告诉我,不需要付这将近3,000元钱,但一周后什么都没有发生。5月下旬我又给CRA打电话查问进展。此时税局接线员告诉我,我还要再上传一次文件。我非常无奈,又上传一次。7月份,收到一封CRA的信,说我还欠税局700多元。”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跟进我的案子刘女士表示这次自己彻底惹火了。“这笔钱和之前要我交的那笔不一样,的确有一些钱是调整过的(adjusted),但是没有完全调整对。我再次给税局打电话。他们说,所有的调整都是福利部门(benefitdepartment)和退税部门(GST/HSTdepartment)管的,税局接线员不能直接操作。把我转到福利部门,我在线上又等了20多分钟,他们说我的确有个错误的婚姻状况纪录,但是已经被删掉了。

大概在一两周左右,会在我的账户上作调整。因为这条纪录已经删掉了,退税部门也不再需要我打电话,因为该纪录是相通的,会去到各个部门。大概又过了两周,我的确看到他们把不应该我付的钱调整过了。但是他们只调整了我2017和2016两年的,反而2015的到现在还没有调整过,因此我仍然欠税局大概700多元。”

刘女士自7月份后没有再联系税局。她很沮丧地对记者表示,自己的隐私不但随便可以被人篡改,就连调整的事情,还要自己三番五次不断地重复申诉。每次长时间等候,并重复所有的过程和情节,让她相当崩溃。“我想投诉的地方是,CRA拥有大量人力,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低级错误的信息。犯错可以理解,但是处理事件的效率太低。

他们每一次接我电话的时候都有做记录(notes)。但下一次都需要我再重新说一遍。我的事又比较复杂,每次讲我这个故事都要花十几分钟。没有一个人从一开始就和我说准了,到底用那种方法解决这个问题。所有的文件用不同的方式发了四次。我初期去传真、寄信,其实都是不需要的。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跟进我的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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