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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条例公布:中国彻底告别“党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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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1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彻底告别“党政分开”的历史尝试。

之前仅限于政府部门和理论探讨的“党领导一切”,如今继续贯彻到了国有企业的管理、运营之中。按照新条例的内容,“坚持中共的领导、加强中共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同时,“国有企业应当将中共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中共党组织的研究讨论将作为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中国的国有企业被认为是中共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中共正在重新把握对于国家经济权力的掌控。



中国国有企业再出重拳,中共将重新主导国有企业主导权,“党政分开”成为历史。(VCG)

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放,“党政分开”即中共政党系统与国家政权、国有企业经营权的分开,就成破除“理论教条”和赋予企业自主权的一种改革尝试,尤其在改革开放初期,其对于激发中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在进入新世纪后,工业的规模化、集团化发展正在彻底改变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模式和国有企业的产业格局。大量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已经纷纷改制成为了民营企业或是国有参股企业。而真正的国有企业更多存在于能源、电力、通讯、大型矿山等自然垄断性行业,以及金融业和军工高科技产业。

在以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取胜的国有企业之中,企业风险防控,以及产业方向把握能力的重要性已经超过了对于企业家自我激励的需求。面对动则数以亿计的资金和巨大的权力,怎样的奖金激励、股权激励能够抵挡这样的诱惑呢?

目前,有观点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放弃“党政分开”的改革经验是再开历史“倒车”。但是殊不知,即使在西方现代企业的权力架构中也时常出现经理层架空董事会,甚至为了获得一时高额提成而将企业引入歧途的情况。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已经为全世界的大型企业集团管理架构敲响了警钟。在企业规模达到一定量级和面临重大方向性抉择的时期,西方现代企业架构的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制衡模式已经失效。

正如人生一样,努力固然重要。但是在重大转折时期,选择的重要性往往要大于努力。

因此,中国的改革也再因时而变。一味的强调“党政分开”,在30年前年的思想僵化时期和20年前的产业低端竞争时期固然正确。但是,当全世界进入“金融高度垄断”时期,产业高度集中时期,依然抱着“党政分开”、“自由市场”教条就又是一种思想的僵化。

尤其在中国即将面对“百年未有之变局”的关键时期,怎样才能发挥中国国有企业的最大效应,加速落实中国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带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国所有经济部门聚焦于民生改善、聚焦于经济发展和共同富裕的中共第二个百年目标,就成为了改革的唯一方向。

更何况,在中国一味强调“党政分开”的时代,中国国有企业内部贪腐横生、山头林立、低效浪费、垄断资源不思进取的问题并没有带到得到解决,反而在失去政党监督、工人委员会监督后愈演愈烈。国有企业成为了企业经理们的“独立王国”,甚至尾大不掉。

在中国正在努力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逐步对民营企业开放垄断资源,越来越依靠集团式原发科技创新,而不是“小打小闹”的应用创新的情况下,如何打破国有企业的“独立王国”,监督企业落实“破垄”,督促企业进行创新,就成为了新的改革课题。而这些显然都是依靠市场竞争和扩大自主经营权力所无法实现的目标。

显然,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乃至整个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是“公有制”、“私有制”这种意识形态领域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和大多数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一样,在原先野蛮式增长、“爱拼才会赢”的时代结束之后,如何将企业带入正规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这绝非是书斋里的几个市场经济学家和“现代管理学”的书本就可以提供的答案。

为此,中共开始尝试着重新把握对于国家经济权力的掌控,其目标不在于对意识形态的绝对掌控,而是为了督促落实更加开放和高效创新,以准备应对“百年未有之变局”。在中共“新条例”中明确表示,在坚持中共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同时,将以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来最终检验中共党组织的工作成效。而对于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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