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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贴出第一张"大字报" 为8个"造谣"网民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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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肺炎疫情扩大,早于上月底就有病例传出,武汉警方却在月初依法处理8名“散布谣言者”,引发关注,如今最高人民法院似为8人“平反”。

最高法官方微博昨日发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署名唐兴华的文章,提到在武汉市公安机关处罚的8名发布“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的案件中,信息发布者所发布的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这“谣言”戴口罩等,“可能是一件幸事”。网民认为,有关部门应就事件道歉赔偿。



武汉警方今日公布,因上述8人情节特别轻微,当时,公安机关分别进行了教育、批评,均未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的处罚。

文章表示,该案属于编造不实信息,且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符合法律规定的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给予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有正当性。

但事实证明,新型肺炎并非SARS,但信息发布者所发布的并非完全捏造。如果社会公众当时听信这“谣言”,并基于对SARS的恐慌而佩戴口罩、严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动物市场等,这对今天更好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文章指出,执法机关面对虚假信息,应充分考虑信息发布者、传播者在主观上的恶性程度,及其对事物的认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属实,主观上无恶意,行为客观上未造成严重危害,这样的“虚假信息”理应保持宽容态度。

“试图对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实的信息都进行法律打击,既无法律上的必要,更无制度上的可能,甚至会让我们对谣言的打击走向法律正义价值的反面,成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为削弱党的群众基础的恶性事件,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的无端藉口。”文章写道。

文章强调,虚假信息起源于信息公开的不及时、不透明,谣言止于公开,并不点名批评武汉官员,指各级官员决不能仅把信息公开认为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是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视角考虑问题。

文章指出,经此一役,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相信群众的大多数,宁可把局势形容得相对严峻一些,以此激发起群众的高度重视,打赢类似特殊战争。

有网民赞扬最高法这篇文章,亦有人要求有关当局向“造谣者”道歉赔偿,认为官员称“可防可控”才是“造谣”,随便抓人的武汉警方应该被法办。


文: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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