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勇移民公司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1139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牛!这名官员被人举报后 竟把女上级发展成情妇…

[复制链接]
1139 0
                       
综合自媒体《法制晚报》、《潇湘晨报》



2017 年 12 月 26 日,吉林省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原院长赵锦钰因受贿 272 万、行贿 24万余元,被公主岭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8 年半。

记者注意到,他有一名情人,名叫李云新,不但是他的上级领导,还是他的行贿对象。因为早年间的一桩举报案,二人结识。而当赵锦钰和其他女人有暧昧关系时,李云新获得30 万元补偿。

2017 年 5 月,两人同时被双开并移送司法,但目前尚无李云新的公开判决报道。

买表买房又送钱,上级变情人

2017 年 5 月,四平市纪委对赵锦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此时,距离赵锦钰和李云新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谈话刚好过去了 4年。

2013 年 5月,赵锦钰被人举报。彼时,李云新的职位是四平市卫计委纪委书记。接到举报信后,李云新就找赵锦钰谈话,并从轻处理。为表感谢,他给李云新送了15 万。而在李云新的记忆中,"15 万元都是百元面值的人民币,用一个深色的布袋装着 "。

记者发现,攀上李云新这棵大树后,赵锦钰并没有浪费。5 月底,赵锦钰给李云新买了一块欧米茄手表。7 月,赵锦钰又送给李云新 15万元让其买房。9 月份的时候,李云新装修新房,赵锦钰不仅为其购买了装修材料,还又拿出 6.5 万元。

10 月,赵锦钰和李云新发展成为情人关系。那一年,李云新 44 岁,赵锦钰 51 岁。

成为情人后,赵锦钰开始每个月给李云新生活费,最初每个月 1 万元,后来减少至 6000 元。如此计算,几年来,赵锦钰付出的生活费达26 万元之多。

2014 年 8 月份,赵锦钰花 13.5 万元给李云新买了一台本田牌杰德轿车。根据李云新的证言,"赵锦钰每年过节都会给我儿子和母亲一些钱,一共能有 2 万元左右 "。

判决书显示,2014 年冬,李云新发现赵锦钰和别人有暧昧关系,自己进而获得 30万元补偿金。而在赵锦钰的供述中,对于此事的描述则是," 李云新怀疑我和高某有暧昧关系,高某把李云新打了,我给李云新补偿了 30万元。"

2017 年 3 月 7 日,李云新落马,而此时她的身份已经由市卫计委副主任变成了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赵锦钰虽然给了李云新多达 93 万元,但被认定为行贿金额的只有 240110元。那是因为法院认为,赵锦钰送给李云新财物的时间节点应当以 2013 年 10月二人确立非正常两性关系为分界点,在此之前属行贿行为。

简单来说,李云新在查处举报赵锦钰信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对赵锦钰进行庇护,并收受赵锦钰的财物。

而对于两人确定情人关系之后,因他们已属于同一利益共同体,经济往来属个人感情问题,不应认定为行贿。

拿医药代表回扣,有时高达 2 成

给李云新近百万的钱从哪儿来的?判决书给出了答案:赵锦钰收受医药代表的 272万元,并为他人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及回款等人方面谋取利益。

医药代表甘某的证言显示,自己药款已经压了 10 多万,找到赵锦钰后,拿到 5 万元。为表感谢,他给送了 5000元。在这之后的医院回款,甘某都按 10% 给赵锦钰送钱,前后一共送了 40 万元。

在赵锦钰任院长期间,副院长于某还曾替其弟弟送过赵锦钰 70 万人民币。" 每次给 2 万元至 3万元不等的现金,基本是按药品结算价款的 10% 左右给的。"

医药代表潘某从 2013 年 5、6 月份开始一直到 2017 年 2 月,给了赵锦钰 20万人民币。赵锦钰供述,潘某给他送钱是按照药品回款的 10% 给。但是有时候为了感谢他给款及时,逢年过节也会按药品回款的 20%给钱。

在赵锦钰的供述中,医药代表陈某从 2013 年 5、6 月份开始一直到 2017 年 2月向某某医院销售药品,医院给他回了第一笔药款后,陈某给赵锦钰送来 1 万元人民币。

这之后,由于赵锦钰给陈某药品回款方面回的非常好,陈某在年节时也都会给赵锦钰 5000 元、10000 元地送钱。"陈某给我送钱是按照药品回款的 10%,这几年一共送给我 30 多万元回扣。"

来源:法制晚报
                                                           

举报 使用道具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4

关注

9

粉丝

52895

主题
精彩推荐
热门资讯
网友晒图
图文推荐

维权声明:本站有大量内容由网友产生,如果有内容涉及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点击右下角举报,我们会立即回应和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也有大量原创,本站欢迎转发原创,但转发前请与本站取得书面合作协议。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3-2020, WinnipegChinese.COM
GMT-5, 2024-11-15 01:44 , Processed in 0.022233 second(s), 30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