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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媒体人章文被指性侵 本人:可理解为一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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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知名媒体人章文被指性侵,本人回应称“可以理解为一夜情”

今日下午,章文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其与小文发生过性关系,但并非强迫,“可以理解为一夜情,或者一个女孩子对有点名气的媒体人的倾慕。”

全文2382字,阅读约需4.5分钟

继日前知名公益人“乙肝斗士”雷闯被曝性侵后,今日,又有网友小文(化名)发表长文称,媒体人章文在今年5月的一次聚会后对自己进行性侵。

作家蒋方舟和媒体人易小荷随后爆料,她们也曾被章文“摸大腿”骚扰过。公开资料显示,章文是知名媒体人,曾在多家媒体供职。

今日下午,章文回应新京报记者称,<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其与小文发生过性关系,但并非强迫,“可以理解为一夜情,或者一个女孩子对有点名气的媒体人的倾慕。”

至于酒后摸腿,章文表示,酒后合影,“搂搂抱抱是难免的”,不知现在为何会变为性骚扰。目前他已委托律师,并发表声明称,若对方继续败坏自己名誉,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希望章文公开道歉”

在这篇名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中,小文自述道,今年5月一次饭局中自己醉酒。章文也在场,后将自己带到一个小区内实施性侵。

今日,<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小文

向新京报记者

回忆,当被迫发生关系时自己曾一直哭着哀求对方,但均无果。

事后由于自己情绪不稳定,觉得可能坚持不了警方的询问和做笔录,再加上担心自己的信息和隐私被泄露,便没有报警。

小文说,自己曾将此事小范围地公开,身边很多朋友得知后对自己很好,并提供帮助,后来她出国修整了一段时间。眼下小文已经辞职,她说,发布这篇文章,<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一方面是想让章文公开道歉,另一方面则是希望能够鼓励更多女性,在遭受类似情况时不要觉得是自己的问题。



▲今日针对网文,章文委托律师发表声明。网络截图
对此,章文委托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庆方发布声明称,上述文章指控的强奸事实不存在。维权应讲证据,遵守法律正当程序。<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若继续用网络审判的方式败坏章文先生的名誉,我们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章文是否性侵?

针对章文委托律师发声明否认一事,小文表示,自己仍保留事发当天的内裤为证。 

小文告诉新京报记者,在小范围公开自己被性侵一事后,曾收到章文发来的多条威胁短信,后又发信息表示,愿当面就此前不当言论道歉。

下午,章文向新京报记者回应称,他确与小文发生过关系,但并非强迫。至于两人之间的关系,他说道:<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你可以理解为一夜情,或者一个女孩子对一个有点名气的媒体人的倾慕。”否则为什么在发生关系时,在接听电话的过程中没有呼救,且第二天不报警。并指出,若此事进入法律程序,会要求公开两人所有短信和对话。

小文则表示,自己和章文总共见过两次面,从没有和他两情相悦。事发时电话对方是同事,当时自己状态是崩溃的,无法开口求救。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摸大腿是否是性骚扰?

在小文发文称章文性侵自己后,作家蒋方舟和媒体人易小荷随后爆料表示,她们也曾被章文“摸大腿”骚扰过。



▲今日蒋方舟发文称曾遭章文“摸大腿”。网络截图
微信截图显示,蒋方舟在朋友圈发布小文的长文图片的下方评论说,自己和章文曾一起参加一个日本交流项目,回国前多人一起吃饭。“他一直摸我大腿,被制止之后继续摸,我要回住处,他试图尾随我。”在自己回去之后,仍继续接到章文发来骚扰的话。

曾在媒体供职的易小荷称,六七年前与章文共事时,章文曾约她吃饭但并未饮酒,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她被摸过一次大腿。

新京报记者向蒋方舟和易小荷证实,易小荷补充说道,在后续陆续接到一些朋友发来的信息,得知遭遇此类事情的女性并不是少数。<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我们职业女性或多或少都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很多都像海洋下的冰山一样隐而不发。”她说,之所以说出来,是希望更多人能够以此为鉴。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章文则称,喝酒后搂搂抱抱总是“难免的”。采访中,章文表示,中国饭局里――特别是男女混杂的饭局,都经常会要喝酒。酒后合影时,搂搂抱抱是难免的。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这种场合,又喝了点酒,然后大家搂一下,抱一下,合个影,这个事情怎么就到今天就成了我性骚扰她呢。”他承认自己确有<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摸过大腿的行为,但是在一个喝酒等特定的场合下。并称,如果是在特别清醒的情况下,故意去摸女的大腿或敏感部位肯定不允许。

<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如何界定性侵?

面对上述当事双方的说法,到底什么情况下才是性侵?情人抑或是一夜情下的性关系,是否就不是性侵?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介绍,性侵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造成对受害人的伤害的行为。<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是否强烈反抗不是构成性侵害的标志,主要看是否违背被害人的意志。

他表示,目前性侵害定罪难在于收集证据困难――很难收集和固定性行为是违背受害人意志的证据。若性侵行为属实,则涉嫌构成强奸罪,应当承担三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刑期。

他以雷闯一事为例,“即使此事已过去三年,女生仍可以报案,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建议,女生受到性侵害应当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报案,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在外过夜确保安全,不与异性共处一室。

女性议题专家李思磐也提到,<strong style="font-style: normal; font-weight: bold;">“以前我们都说要有反抗行为才算性侵,但是比较完善的规定应该是,没有积极同意就是性侵。”

但对于性骚扰,京衡律师上海所律师余超表示,性骚扰一般是从道德层面来谴责,而非一个法律概念。他指出,所谓的性骚扰通常主要是看当时处于什么样的场景及女性自身的心理感受,如果女性非情愿的情况下被摸大腿,就可能算性骚扰。

余超介绍,若利用师生关系、上下级关系等强势关系来实施性骚扰,性质要恶劣很多。如果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就可能会构成猥亵。

新京报记者 康佳 吴荣奎 张彤 实习生 陈晓蓓编辑 潘佳锟 校对 郭利琴

值班编辑 吾彦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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